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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专项课题(一般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0-06-19 10:2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教育部暨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专项课题(一般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辽宁大学辅导员(含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党务工作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等。

2.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可个人独立申报,也可组成课题组。课题组由申报者担任组长,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

4.申报的课题从《教育部暨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2020年度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并细化,力求从微观入手,具有操作性、开拓性。

5.2020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专项课题(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金额3000.00元。

6.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参加者只能参加1个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以往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不可再次申报)

7.课题的最终成果为学术论文。结项时,要求申报者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或“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或报纸上发表论文1篇(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5000字,报纸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2000字)。正式期刊系指公开发行的具有国际连续出版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学术刊物,报纸必须为教育教学理论专栏。

二、申报流程

1.课题申报

请各申报负责人于2020年6月30日17:00之前将《教育部暨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2020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62202530@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结项

请各申报负责人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对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并将《教育部暨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2020年度专项课题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106办公室。辅导员基地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24-62202530

附件:

1.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2020年度专项课题指南

2.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2020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

3.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2020年度专项课题结项申请表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

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专项课题(一般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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