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属高等学校: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为进一步增强辅导员职业社会认同,强化队伍建设政策导向,丰富辅导员工作专业内涵,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提供了指导和遵循。为推动《标准》的贯彻落实,切实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我司决定委托全国高校辅导员研究会于2014年5-6月分别举办四期“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2014年5月16-18日,云南昆明
2.2014年5月26-28日,湖南长沙
3.2014年6月7-9日,北京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4.2014年6月18-20日,青海西宁
二、培训内容
《标准》的目标、任务及政策保障
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职业化发展的方向与路径
辅导员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培养
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辅导员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与探索
培训班将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有关领导、全国思想政治教育知名专家授课,还将请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获奖选手、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获得者代表以及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的高校代表交流工作成果和经验。
三、参加人员
每一期培训班各相关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可选派本单位1人,推荐属地高校学生工作部门、研究生工作部门、优秀辅导员代表共5-6人,部属高校每校推荐学生工作部门、研究生工作部门、优秀辅导员代表2-3人。
四、报名事宜
具体报名事宜请见全国高校辅导员研究会有关通知。
培训报名联系人:孙冉 010-56250284、56249550
传真:010-62511229
教育部思政司联系人:王帅 010-6609667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