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不断深化认识,总结经验,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同意,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举办“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第二届辽宁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导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论坛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27日(周五),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新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外地代表请于26日(周四)12:00时至18:00时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涵月宾馆(进校门左手边第一栋)大厅报到。
2.驻沈高校代表请于27日(周五)8:20时前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机关楼(进校门右手边第一栋)109会议室报到。
三、参会人员
1.省内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生导师。欢迎各位专家携带自己的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在论坛上交流。
2.省内相关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3.省内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读博士生,每所高校10人。
四、论坛议题
1.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2.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学科建设。
3.传承创新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责任。
五、费用说明
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高校承担,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六、报名方式
请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届时参加会议,并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填写的《参会回执》(附件一)及《辽宁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导名册》(附件二)于2015年11月16日(周一)17:00前报送电子版本至:62202530@163.com。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电话:(024)62202530,13624062111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110036)。
附件一:参会回执
附件二:辽宁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导名册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
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