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辅导员:
现将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辽宁大学专职辅导员。
2.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可个人独立申报,也可组成课题组。课题组由申报者担任组长,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
4.申报的课题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并细化,力求从微观入手,具有操作性、开拓性。
5.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金额2000.00元。
6.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参加者只能参加1个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7.课题的最终成果为学术论文。结项时,要求申报者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或报纸上发表论文1篇(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5000字,报纸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2000字)。正式期刊系指公开发行的具有国际连续出版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学术刊物,报纸必须为教育教学理论专栏。
三、需提交材料
1.申报需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申报者将两份纸质版《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上交至辅导员基地办公室。
电子材料:申报者将电子版《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6220253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2.结项需提交材料
申报者应于截止日期前对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填写《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报送至辅导员基地办公室。辅导员基地将在申请结束后组成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
专项课题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各申报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踊跃申报,按要求及时报送。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24-62202530
附件:
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
2.《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申请书》
3.《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专项结项申请表》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
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