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的通知》(教社科[2013]4号)的要求,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于2016年7月中旬在辽宁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与研修基地(辽宁大学)举办2016年全省高校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岗位认知与工作职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创新,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等相关专题。
二、参训人员
全省高校2015—2016年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本次培训。
三、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7月12日至15日,培训地点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外地学员请于7月11日下午12:00-18:00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涵月宾馆一楼大堂报到。
驻沈高校学员请于7月12日8:30前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机关楼二楼国际学术报告厅报到。
四、培训费用
往返交通费、外地学员住宿费(每人每天80元)由学员单位承担,其他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驻沈高校学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培训报名
请各高校在参加培训的教师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将其联系电话连同本校参加培训的所有学员的培训班回执(见附件一),于6月30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同时,参训学员请填写《2016年辽宁省高校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二),并携带2张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贴在登记表上,一张用于颁发培训证书),报到时交给会务组。
联 系 人:赵湘雯,
联系电话:024—62202337 ,13898812917
电子信箱:szgqpx@163.com
附件:
1.2016年辽宁省高校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前培训班回执
2.2016年辽宁省高校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