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电 〔 2018 〕82号
省内各高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关于省委党校二〇一八年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校发〔 2018 〕9 号)精神,经研究,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将于5 月份举办第八期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级研修班(第 45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政策、理论研究与实践。
二、研修对象
参加此次研修的人员应为省内高校在岗在编的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或团委负责同志;
2.曾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或者曾获得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荣誉称号;
3.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及骨干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及骨干教师;
4.学校基层院系主管学生(含研究生)工作的党政负责同志。
三、 研修人数
本期研修班 100 人,原则上本科院校推荐1名,专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推荐 1 名,如无特殊原因,每校均应派出学员,参加过以往高级研修班的人员可不参加此次培训研修。
四、时间地点
研修班学制三周,培训时间为:2018 年 5 月 8 日-25 日,5 月 7 日 13:00-18:00 在省委党校文兴楼一楼大厅报到,在省委党校研修两周,另外安排一周省外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省委党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 18 号。
五、研修经费
在党校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主办方承担,交通费、校外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由所在学员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1.学员要按规定时间到省委党校报到。
2.研修期间,各高校不得安排学员其他工作任务。
3.学员研修期间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高校党委以书面形式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请假。
4.学员入校时,携带二寸彩色照片 4 张。
5.入学时每位学员准备一份个人典型工作案例,做成PPT,用于学习期间交流。
6.结业时,提交一份学习体会研修报告。
请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届时参加研修,并于 4 月 28 日前将《省委党校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级研修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可在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思政公告栏内下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 PDF 版本两类材料压缩后以“XX 学校2018 高级研修”命名,一并报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辽宁大学)。
联 系 人:唐 尧 张 波
联系电话:024-62202530 13624062111
电子邮箱:62202530@163.com
附件: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级研修班学员登记表